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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加强村庄规划 促进乡村振兴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根据需要编制村庄规划,力争到2020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

《通知》明确,村庄规划是整合村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乡村规划,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的“多规合一”的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规划范围为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各地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农民主体地位、节约优先和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有序推进、务实规划,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

《通知》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包括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统筹农村住房布局、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明确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整治、农田整理、补充耕地、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

为确保村庄规划能够符合实际,满足乡村地区发展要求,为乡村振兴做好用地保障,《通知》提出了两条支持政策:一是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二是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

在编制要求上,《通知》强调,要强化村民主体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导,引导村民全程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报送审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要开门编规划,综合应用各有关单位、行业已有工作基础,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村庄规划编制。要因地制宜,分类编制规划,根据村庄定位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实际需要,抓住主要问题,聚焦重点,内容深度详略得当,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要简明成果表达。规划成果要吸引人、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鼓励采用“前图后则”的成果表达形式。

在组织实施方面,《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对村庄规划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要严格规划实施,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要加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评估、监督和督察。鼓励各地探索研究村民自治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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