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伞镇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及其他用地指标的需求随之发生变化,部份项目用地的需求及相关产业发展用地难以做到完全预测,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导致部分新增建设用地不符合现行规划;因此南伞镇部分项目用地无法实施,不符合镇康县南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对《镇康县南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进行局部修改。
依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指导意见》、《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的要求,南伞镇符合开展规划修改的条件。按照《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编制《镇康县南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
本次规划修改方案编制目的在于通过对南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解决重大项目建设的用地问题,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管理作用,从而促进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保持规划的现势性和合理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分析南伞镇在规划实施中面临的问题和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和提出建议,引导更好地实施总体规划,促进南伞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