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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能源局、云南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云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云南近期印发了《云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改价格〔2025〕720号),这是对国家发改委、能源局“136号文”的具体落实。该方案旨在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并建立了相应的差价结算机制,以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核心内容

  1. 推动全面入市:所有新能源项目(包括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风电)的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分布式和分散式项目可选择直接参与、聚合参与或作为价格接受者。

  2. 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对于纳入“机制电量”的部分,如果市场交易均价低于事先确定的“机制电价”,差额部分将由电网企业进行补贴,相关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若市场价高于机制电价,则高出部分将由用户分享。这笔费用计入电力系统运行费用。

  3. 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政策以2025年6月1日为界,对此前并网的存量项目和此后并网的增量项目进行分类施策。

二、存量项目安排

存量项目指2025年6月1日前全容量并网的项目,其机制电价为0.3358元/千瓦时(云南省燃煤发电基准价),但机制电量比例根据并网时间有所不同:


项目类型全容量并网时间段机制电量比例机制电价
集中式光伏2021.1.1-2023.7.31100%0.3358元/千瓦时

2023.8.1-2023.12.3180%0.3358元/千瓦时

2024.1.1-2024.6.3065%0.3358元/千瓦时

2024.7.1-2025.5.3155%0.3358元/千瓦时
集中式风电2021.1.1-2023.12.3160%0.3358元/千瓦时

2024.1.1-2024.6.3050%0.3358元/千瓦时

2024.7.1-2025.5.3145%0.3358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不限时间段100%0.3358元/千瓦时
分散式风电不限时间段100%0.3358元/千瓦时
扶贫光伏不限时间段100%0.3358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可选择参与市场方式)

执行期限: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执行期限,按项目2025年5月底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年份全容量并网满20年对应年份中较早者确定,到期后完全由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三、增量项目安排

增量项目指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项目。

  • 机制电价:通过自愿竞价方式形成。项目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排序确定入选名单,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中最高报价(但不高于竞价上限) 确定。竞价上限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等因素;竞价下限考虑先进电站固定成本,未来视情况逐步取消。

  • 机制电量规模:每年新增的机制电量规模,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 执行期限固定为12年。执行期满后,不再执行机制电价,完全由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四、配套措施

  1. 绿证衔接:机制电量对应的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将统一划转至省级专用绿证账户,这部分电量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绿电交易中会明确拆分电能量价格和绿证价格。

  2. 市场建设:将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会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并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

  3. 监管与评估: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电力市场中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同时,会定期跟踪评估改革对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影响。

五、政策影响

云南此次电价改革通过“存量阶梯退坡+增量竞争配置”的双轨制设计,旨在:

  • 对于存量项目:给予了明确的过渡期安排,稳定了既有项目的收益预期,避免了政策“急刹车”带来的冲击。

  • 对于增量项目:引入竞价机制,倒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降低度电成本,促使新能源行业从“政策驱动”向“市场竞争力驱动”转型。

  • 对于电力系统:为未来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和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制度框架,有助于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和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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