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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怒江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怒江州统计局

(2022年5月20日)

 

2018年9月,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州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17.9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州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州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8447.73公顷(87.67万亩)。其中,水田4905.28公顷(7.36万亩),占8.39%;水浇地1144.54公顷(1.72万亩),占1.96%;旱地52397.91公顷(78.59万亩),占89.65%。全州兰坪县、泸水市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州耕地的86.18%。全州58447.73公顷(87.67万亩)耕地均为一年两熟。

位于年降水量1200mm以上(含1200mm)地区为福贡县、贡山县,耕地面积为8077.06公顷(12.12万亩),占全州耕地的13.82%;位于年降水量800—1200mm(含800mm)地区为泸水市、兰坪县,耕地面积为50370.67公顷(75.55万亩),占86.1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13.83公顷(1.22万亩),占全州耕地的1.3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386.10公顷(2.08万亩),占2.3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310.22公顷(10.97万亩),占12.5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9189.84公顷(28.78万亩),占32.8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9747.74公顷(44.62万亩),占50.90%。

(二)园地10494.08公顷(15.74万亩)。其中,果园8587.44公顷(12.88万亩),占81.84%;茶园154.74公顷(0.23万亩),占1.47%;其他园地1751.9公顷(2.63万亩),占16.69%。园地主要分布在泸水市、兰坪县,占全州园地的77.14%。

(三)林地1162884.48公顷(1744.3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000379.29公顷(1500.57万亩),占86.02%;竹林地1514.2公顷(2.27万亩),占0.13%;灌木林地119613.58公顷(179.42万亩),占10.29%;其他林地41377.41公顷(62.07万亩),占3.56%。全州贡山县、兰坪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州林地的58.54%。

(四)草地93948.36公顷(140.92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3129.99公顷(4.69万亩),占3.33%;人工牧草地188.69公顷(0.28万亩),占0.2%;其他草地90629.68公顷(135.95万亩),占96.47%。草地主要分布在贡山县、兰坪县,占全州草地的69.11%。

(五)湿地1900.56公顷(2.8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州涉及其中2个二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73.62公顷(0.11万亩),占3.87%;内陆滩涂1826.94公顷(2.74万亩),占96.13%;全州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沿海滩涂、沼泽地5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湿地主要分布在怒江沿岸的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三县(市)占全州湿地的86.6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635.56公顷(17.4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357.61公顷(0.54万亩),占3.07%;建制镇用地1048.42公顷(1.57万亩),占9.01%;村庄用地8827.55公顷(13.24万亩),占75.87%;采矿用地1255.5公顷(1.88万亩),占10.7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46.48公顷(0.22万亩),占1.26%。

(七)交通运输用地6210.63公顷(9.32万亩)。其中,公路用地3172.48公顷(4.77万亩),占51.08%;农村道路2972.51公顷(4.46万亩),占47.86%;机场用地62.54公顷(0.09万亩),占1.01%;港口码头用地0.2公顷,管道运输用地2.9公顷,占0.0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5041.09公顷(67.5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0065.51公顷(15.1万亩),占22.34%;湖泊水面525.77公顷(0.79万亩),占1.17%;水库水面2604.44公顷(3.91万亩),占5.78%;坑塘水面77.09公顷(0.12万亩),占0.17%;沟渠56.44公顷(0.08万亩),占0.13%;水工建筑用地170.74公顷(0.26万亩),占0.38%;冰川及常年积雪31541.1公顷(47.30万亩),占70.03%。贡山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较多,占全州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8.4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州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云南省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州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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